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班
100學年度
最低修業年限 | 一年 |
應修學分數 | 39學分(不含先修課程) |
應修課程 | 先修課程:經濟學、會計學、統計學 (得憑大學以上成績單證明或其他同等級課程相關證明提出申請,可免修或改修相關課程) 共同必修課程:財務管理、投資學、期貨與選擇權、財務計量經濟學、財金理論與實務(一)、財金理論與實務(二)、碩士論文研究 各組必修課程: 一、財務工程組:(1) 財務數學 (2) 衍生性商品理論 (3) 金融機構與市場 二、財務決策組:(1) 個體經濟學 (2) 企業評價 (3) 國際財務管理 |
不設輔所
財務金融研究所博士班
100學年度
最低修業年限 | 二年 |
應修學分數 | 36學分(不含先修課程) |
直升博士生 應修學分數 | 42學分(不含先修課程) |
應修課程 | 先修:財務管理、投資學、期貨與選擇權 (得憑大學以上成績單或其他同等級課程相關證明,申請免修或改修相關課程) 必修:1.衍生性商品理論 2.數理統計(博) 3.財務數學 4.財務理論(博) 5.高等財務計量(博) 6.博士班論文研討(一)、博士班論文研討(二) 7.財務決策專題(博)、財務工程專題(博)、金融機構專題(博)、財務經濟專題(博) (以上4選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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